三種(土地/建物)謄本的種類:
今天因為工作需要去了地政事務所申請謄本,簡單說明一下土地謄本.一般民眾/仲介買賣房子時候申請的都是第二類謄本.
申請謄本時都必須要出示個人證件以茲證明. 而且一”頁“的金額要台幣 20元(不是一份喔),
而我今天申請的是第三類謄本,除了要提供個人身分證之外,還需提出利害關係人的證明文件(正本).
特別說明一下:
謄本分三類:一般民眾都能申請到是第二類謄本.
※第一類謄本:登記名義人或其他依法令得申請
※第二類謄本:任何人均得申請(一般人/仲介申請的到的)
※第三類謄本:
1.登記名義人 或
2.具有法律上通知義務或權利義務得變更關係之利害關係人。
 
現在網路作業已經非常完善了,如果你是常申請謄本的仲介或者常需要調謄本的民眾,都可以申請中華電信Hinet申請在家調查本喔.
Hinet 地政服務連結: https://www.land.nat.gov.tw
下圖是第二類土地謄本,一般民眾都可以申請的到.

IMG_3384.JPG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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